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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和的消息很快传回沈阳,南朝以一百石万粮食交换等价的人参和貂皮,不免让人议论纷纷。

人参在当时,因清朝内务府还没有走上历史舞台,价值并未得到充分发掘,积年老山参,最贵也不过几十两银子,更多的普通人参一两银子好几根,这没什么好说的。

争议的重点在貂皮。

事实上在宋代以前,中原王朝很少有穿皮草的,一方面是对于身裹皮毛有种来自于全社会的鄙视,只有蛮夷和底层穿不起丝绸,塞不起绵絮的平民才会穿皮毛,当时的上层讲究大袖飘飘,仙风道骨。

尤其是唐宋,道教大兴,文人雅士谁不是宽袍阔袖?

另一方面,与气候有关,唐宋的气候还是较为温暖的,对皮草的需求量不大,而明朝受小冰河期影响,气候严寒,皮草需求量大增。

第三是技术原因,明以前的皮革鞣制技术不成熟,穿身上有股腥臭味,稍微有点身份地位的人,没几个愿意穿,而明朝中后期的手工业已经到了封建社会的顶峰,用硝鞣制皮革,很好的解决了气味问题,使得皮草在明朝销量大增。

北京官员穿皮草成了种风尚,李信家里的女人,谁没几件白狐领大貂,那都是千元往上跑的,又自李信当政以来,取消了名存实亡的穿衣等级制度,只要有钱,除了龙袍和官服,穿什么都行,这很是刺激了富户商贾对皮草的需求。

就象现代人谈生意,开不起豪车见客户也要租一辆来,才能显示自身的实力,明末的大商贾出门谈生意,皮草是标配。

连千把块钱一件的皮草都穿不起,还怎么彰显出自己的实力?谈什么谈?

甚至如翰林之类的穷京官穿不起貂皮,就穿用猫皮染色做出来的假貂皮,价格只有真貂皮的十分之一,手艺好的话,几可乱真,因这种染貂多数是翰林穿用,又被称为翰林貂。

满洲人不满意的,是貂皮价格。

三十个银元十张公皮或者十五张母皮!

三十个银元,抵原先二十两银子,是一个城市平民一年的收入,也是一个五口之家维持温饱的保证,已经不低了,但那时捕捉水貂是非常困难的,辽东天气寒冷,为了多赚钱,会有很多人冒险在春初和秋末就下水捕捉,惹来一身伤病,甚至还会送命。

通常来说,做一件水貂皮外衣,需要公皮十八张,或者母皮三十张,以一件衣服千枚银元计算,成本连手工在内,约百枚银元,这是十倍的利润啊!

无论是人参还是貂皮,李信都不可能吃亏,而且挖参取貂既辛苦,还稍有不慎会送命,满人老爷显然不可能去做这种事,最终都会落到汉人头上,将会进一步加剧满汉之间的敌视和冲突。

这也恰好给多尔衮抓住了机会,以出卖大清为由,下诏济尔哈朗与豪格速回沈阳,接收迅问。

还在山海关城,二人收到了诏书。

济尔哈朗眉心紧锁,负手来回走动。

以他的老成持重,在与李信达成了卖清协议之后,没有立即回沈阳,而是强行拽住了如野马般的豪格,先派人去沈阳探听动静,自己则留在山海关以定行止。

果然,他心中暗道,警觉如狐的多尔衮必然嗅出了非同寻常的意味,这也使他更加认定了皇太极之死有问题。

“皇叔!”

豪格愤怒道:“我等若回了沈阳,怕是立刻就会被拘押起来,走个形式过下堂,再胡乱定个罪名杀死,兼并你我的部下,此人好生歹毒,不如尽起精兵回沈阳,他若要战,就战上一场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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